东营市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为推进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进一步规范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服务效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2017〕21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三类化工项目: Ⅰ类:属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代码表》(GB/T4754—2017)中制造业25大类石油、煤炭及其他燃